和訊股票與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聯合發布佛山照明虛假陳述索賠律師公開征集令。以下是相關的進展情況:
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對此事發出感嘆,“沒有想到佛山照明的投資者維權咨詢竟然超越了綠大地和萬福生科,目前投資者對佛山照明相當憤怒,有個別證券公司營業部還將佛山照明的維權信息提供給了自己的客戶,提醒投資者可以參與索賠,供客戶參考。”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也稱,日前也收到了非常多的佛山照明投資者的維權咨詢,近期正在協助投資者準備起訴材料,將盡快向提交材料立案。
佛山照明瞞報信息領受罰單
2013年3月7日,佛山照明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佛山照明公司以及相關高管因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被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作出罰款40萬元等行政處罰,佛山照明涉及虛假陳述的違法事實主要為2010年、2011年定期報告、臨時報告信息披露違法,主要包括關聯公司借款、擔保未依法披露、關聯交易兩年分別超過一億元均未依法披露。
佛山照明面臨大規模股東群體訴訟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佛山照明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已構成虛假陳述,在虛假陳述實施日以后揭露日之前買入股票,在虛假陳述揭露日之后賣出股票造成損失或繼續持有股票依法推定損失的投資者可依法提起索賠,要求佛山照明賠償投資者的投資差額等損失。
具體到佛山照明,許峰律師認為,2012年7月6日,佛山照明公告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稱廣東證監局發現佛山照明2009年年報、2010年中報及年報、2011年中報及年報未披露與相關關聯公司的關聯關系、關聯交易,故在2010年7月15日到2012年7月6日之間買入過佛山照明股票,并且在2012年7月6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有望獲賠。
長期從事投資者維權的臧小麗律師告訴記者,在315維權日,我們提醒投資者,提起投資者維權并不麻煩,投資者只需將材料準備好之后交給律師,立案、開庭、調解等均由律師代投資者處理,而且維權也幾乎可忽略不計,建議投資者與相關律師聯系,對維權事宜進行咨詢,全國各地的投資者維權律師都會免費為投資者進行解答相關問題。
許峰也表示,投資者確實應該對投資者維權相關的問題加強了解,甚至在開戶時候,證券公司營業部應該專門提醒投資者,如果投資者購買股票遭遇虛假陳述,有權利向上市公司等違法主體進行索賠。
投資者應當準備的材料
投資者應向律師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證復印件、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卡復印件、買賣佛山照明股票的對賬單或交割單原件(經證券公司營業部蓋章)、聯系電話手機及地址郵編。律師首先將免費為提供材料的投資者確定是否符合條件,并計算是否存在損失。如果投資者符合起訴條件的,律師將提供進一步準備起訴的材料給投資者。
附:佛山照明維權律師聯系方式
維權律師:臧小麗律師
電話:010-57128755 13691531620,郵箱:zangxiaoli@hotmail.com
單位: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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