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皇家飛利浦(Royal Philips NV)昨日公告表示,因招致美國監管部門的反對,公司已取消把照明配件部門控股股權出售給中國財團GO Scale Capital(金沙江創業投資與橡樹投資聯合發起的獨立基金)的計劃。
飛利浦還表示,終止與GO Scale Capital的協議并不涉及分手費,也不會影響到分拆照明配件部門的進程。分拆屬于“獨交易。”
飛利浦稱,盡管公司做了大量工作試圖打消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ommitteeon Foreign Investmentinthe United States,簡稱CFIUS)的顧慮,但CFIUS仍否決了飛利浦擬出售旗下業務Lumileds80%股權的交易。目前還不清楚CFIUS表達了何種擔憂,該部門專門負責從國家安全角度審核與美國有關的國際交易。
事實上,自去年3月31日,由金沙江GO Scale Capital牽頭的中外資銀團與荷蘭皇家飛利浦公司達成“收購皇家飛利浦公司旗下Lumileds(LED與汽車照明)80.1%股份”協議以來,為完成交割,雙方團隊共同積極配合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等監管部門的審查。
在此次收購中,金沙江GO Scale Capital憑借強大的中國市場力量和產業基礎、雄厚的財務實力,以及對半導體行業的深入了解,通過公平、公開的競爭在眾多國際競爭者中脫穎而出。
但最終,此交易最終未能解除CFIUS的關于國家安全顧慮。雙方均表示遺憾。
飛利浦首席執行長萬豪敦(Fransvan Houten):
我對CFIUS的決定感到失望,現在飛利浦將與其他一些曾表示對這塊資產有興趣的潛在買家進行接洽。
Rabobank分析師漢斯·斯洛布(Hans Slob):
在美國外商投資委員會審核這一交易的過程中,飛利浦照明業務的基本面已經開始惡化,未來該業務將很難在獲得同樣的收購價格。這一點確實令人遺憾。
Kepler Cheuvreux分析師彼得·奧羅弗森(Peter Olofsen):
CFIUS的擔憂可能與美國向中國轉讓技術有關。Lumileds公司有龐大的專利組合,在美國有多個生產和研發基地。如果出售給新買家Lumileds的售價可能低很多,因為該部門最近的盈利情況不佳。
金沙江GO Scale Capital董事長伍伸俊:
通過此次交易,金沙江GO Scale Capital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金沙江和中資銀團將會不遺余力的繼續尋找有核心技術,有廣闊市場的投資項目。我們堅信,通過技術創新、產業升級,我們可以在中國,成就世界級的高科技公司!
>>>事件回顧
2015年3月
飛利浦宣布,LED照明零組件Lumileds事業部與汽車照明事業部80.1%股權,將賣給中國金沙江創投(GSR Ventures)所主導的Go Scale Capital,交易估值約33億美元,而飛利浦則持剩余19.9%股權。
這項交易是飛利浦分兩步走的一項計劃的部分內容,該計劃旨在退出照明業務,將業務重心放在醫用掃描儀等醫療設備業務以及咖啡機和電動剃須刀等消費者生活方式產品上。
飛利浦稱,公司準備將剩余的照明業務IPO(首次公開招股0上市,而剝離這兩項業務的計劃仍在按既定軌道進行。
2015年9月
飛利浦財報稱,在截至9月底為止的上一財季中,公司實現了扭虧為盈的業績表現。
公司凈利潤為3.24億歐元(約合3.57億美元),相比之下2014年同期的凈虧損為1.03億歐元(約合1.14億美元)。營收為58億歐元(約合64億美元),與2014年同期的52億歐元(約合57億美元)相比增長12%。不計入重組支出及其他特殊項目,息稅前利潤(EBIT)在第三季度中達到了5.70億歐元(約合6.3億美元),相比之下2014年同期為4.74億歐元(約合5.24億美元)。
2015年10月
飛利浦稱,美國外資投資委員會(CFIUS)已就皇家飛利浦計劃出售旗下Lumileds照明業務的80%股份的交易表達了“某些意料之外的憂慮”,但并未進一步提供更多細節信息。
公司管理層將“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來消除美國外資投資委員會的憂慮,皇家飛利浦說道,但同時指出這項對Lumileds照明業務估值為33億美元的交易的完成時間已經變得難以確定。
2016年1月
出于對美國監管考慮,飛利浦終止了原來制定的將旗下燈飾零件和汽車照明部門出售給Go Scale Capital的計劃。但其仍計劃出售Lumileds部門。
>>>揭秘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
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是美國管理外國投資的專管部門,設立于1988年(1975年由福特總統11858號行政令而起步,直到1988年才起到作用),初衷是為了保障國家安全。與該委員會配套的,則是特別設立的外國投資審批制度。
從操作層面看,美國政府一般會從是否涉及美國國防生產能力,是否涉及向特定國家銷售、轉售軍事技術,以及是否影響美國在國家安全領域的技術領先地位這三大因素,來考慮是否審核通過該投資項目。
CFIUS橫跨13個部門,辦公機構設在財政部,財政部作為主席單位負責總牽頭,共有下列12個部門參加:財政部、國務院、國防部、商務部、貿易談判代表處、司法部、國土安全部、以及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總統經濟政策助理、經濟顧問委員會主席、科學技術辦公室主任、管理及預算辦公室主任等。
該委員會的職能是監督與評估外國投資并購美國企業,視其對美國國家安全的影響程度,授權進行相關調查,并視情上報總統就阻止外資并購做出最后決定。此外,委員會也會審查一些雖不是政府合同但美國公司的性質而有可能影響美國國家安全的收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