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14日發布了流通領域照明器材類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結果公示。據公告顯示,近期,該局對北京市市場上銷售的照明器材類商品進行了質量抽查檢驗。結果顯示,10種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另有3批次不合格商品無法與標稱企業取得聯系。



本次抽檢不合格商品存在質量問題主要為騷擾電壓、防觸電保護、諧波電流等項目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其中,標稱“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為“26W(48ⅹ0.5W/LED Module)220V~50Hz”、型號為“XD380-LED26”的“FSL” LED吸頂燈(生產日期或批號:2014年12月),被檢出防觸電保護、騷擾電壓、諧波電流項目不合格。標稱“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為“18W AC220V 50Hz”、型號為“MX1W02-18A(包裝箱上信息)”的“木林森照明” LED吸頂燈,被檢出標志、騷擾電壓項目不合格。
此外,“DOMIN”LED天花燈、“大自然照明”LED吸頂燈、“道遠?亮眼睛”臺燈、“大自然照明”LED廚衛燈、“華雄”LED臺燈、“富飾家”可移式燈具、“新東聯”可移式燈具、“歐德賽”移動式燈具等標稱商標商品也有出現在不合格名單中。
在《無法與標稱企業取得聯系的商品名單》中,標稱“中山市明濤照明有限公司”生產的1款LED天花燈被檢出標志、防觸電保護、騷擾電壓項目不合格,標稱“中山市康家照明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1款固定式燈具被檢出標志、騷擾電壓項目不合格,標稱“中山市愛尚燈飾廠”生產的1款可移式燈具被檢出外部接線、防觸電保護項目不合格。消費者購買此類商品一旦出現質量問題,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本次抽查檢驗中銷售不合格商品的經銷單位進行處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