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5月12日披露了主板發行審核委員會2017年第72次發審委會議的審核情況,四川華體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體照明”)IPO過會。
發審委同時要求華體照明進一步說明以下問題:
首先,華體照明需說明2016年與貴州凱里經濟開發區城鄉管理局簽署合同的履行情況,相關收入確認和會計處理情況是否符合規定,長期應收款是否存在無法及時、足額回收風險。
其次,華體照明需進一步說明:(1)報告期各期,應收賬款凈額較高,且逐年上升,周轉率逐年下降的具體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對業績和持續經營產生不利影響;(2)針對主要客戶的銷售結算模式和信用政策及其實際執行情況,是否存在重大變動或異常;(3)應收賬款的逾期和期后回收情況;(4)是否存在通過第三方公司回款進行沖抵的方式調節應收賬款賬齡的情形;是否存在會計期末以外部借款、自有資金減少應收賬款、下期初再沖回的情形;(5)壞賬準備的計提是否充分、謹慎。
華體照明之前披露的招股書顯示,2014-2016年,公司應收賬款分別為1.48億元、1.86億元、1.87億元,占總資產的比重分別為43.75%、49.69%、40.10%;同期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別為2.72次/年、1.97次/年、1.91次/年。
第三,華體照明需進一步說明,報告期各期末庫存商品中研發制造類產品的具體情況,是否有相應訂單對應,是否屬于滯銷產品。
第四,華體照明需進一步說明:(1)發行人相關專利被四川天劍機械設備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無效申請,是否影響發行人與該公司的業務合作,是否影響對其應收賬款的收回,相關應收賬款是否需要計提單項壞賬準備;(2)除上述知識產權異常情況外,是否還存在其他被注銷、終止、被第三方提起異議或無效宣告等異常情況,是否存在其他知識產權爭議或訴訟;(3)發行人是否建立并完善對其商標、專利、著作權等進行有效管理的具體規章和內控制度。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資料顯示,華體照明主要從事城市照明領域的方案規劃設計、產品研發制造、工程項目安裝和運行管理維護服務,此次擬于上交所公開發行不超過2500萬股,募資2.27億元,其中近1億元擬用于城市照明系統技術改造及擴產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