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后一個月,勤上光電索賠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索賠投資者高額甚至全額獲勝。不過,昨日,筆者從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華律師處了解到,其近日領取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勤上光電民事上訴狀。
2016年最后一個月,勤上光電索賠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索賠投資者高額甚至全額獲勝。不過,筆者從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華律師處了解到,其近日領取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勤上光電民事上訴狀。
律師:“二審改判可能性甚微”
因勤上光電兩次受罰,投資者索賠區間相應分為了兩段,法院則對不同區間分別作出了判決。
對于第一段索賠區間,法院一審認定在2011年11月15日后至2013年4月2日前買入勤上光電股票,在2013年4月2日起至基準日 (2013年5月2日)前賣出或持有該股票產生的虧損,應認定為原告的投資差額損失。
對于第二段索賠區間,一份由12名原告起訴勤上光電的判決顯示,法院一審認定在2013年1月8日后至2014年12月2日前買入勤上光電股票,在2014年12月2日起至基準日(2015年1月9日)前賣出或持有該股票產生的虧損,應認定為原告的投資差額損失。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勤上光電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內向這12名投資者賠償共計6009808.3元。這12名投資者的訴訟請求,有的100%獲支持,有的也接近100%。
不過,2016年12月30日,各地索賠股民的代理律師也分別領取了廣州中院送達的勤上光電民事上訴狀。
對此,劉國華表示:“二審改判可能性甚微。目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仍可索賠,不過絕大部分適格原告并不知道自己符合索賠條件,過期投資者將喪失勝訴權,不再能得到法院的保護。”
訴訟時效不足80日
數據顯示,在勤上光電收到該調查通知后的首個交易日,也即2014年12月9日,勤上光電股價當日卻放量跌停。然而,在證監會立案調查前的數月,勤上光電股價卻是一路上漲。
據了解,截至2016年12月12日,共有59位投資者起訴,索賠額超1300萬元。廣州中院判決了部分案件,判決勤上光電賠償相關起訴人合計10888116元人民幣,同時要求公司承擔訴訟費用174543元人民幣。
在A股眾多的投資者維權案中,投資者經歷的往往都是漫長的等待,多數被告都會提管轄權異議拖延時間。勤上光電索賠案也不例外,同樣提出管轄權異議,并且管轄權異議也走完了一審二審的全部司法程序才迎來正式開庭。本次,勤上光電收到一審敗訴后不久又提出上訴。
劉國華表示,此次勤上光電上訴至廣東省高院在意料之中,畢竟訴訟時效尚未過。“針對第一次行政處罰提起民事索賠的訴訟時效已在2016年5月12日屆滿,而針對第二次行政處罰提起民事索賠的訴訟時效也不足80日,訴訟時效屆滿后,投資者將喪失勝訴權。”他說。
資料顯示,勤上光電在2014年9月30日,股東戶數為11791戶,2014年12月31日,股東戶數為34350戶。根據股價走勢,有相當大比例的投資者符合索賠條件,但目前索賠僅數十人,絕大部分投資者將錯失索賠機會。